府城遗址
府城遗址,位于河南省焦作市西南郊,是一处集二里头文化、商代二里岗期、白家庄期及西周多个时期的文化遗存。其中的早商文化遗存为遗址的重要内容,主要分布于遗址的中部。2001年定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遗址概况编辑本段
地区分布编辑本段
府城遗址,的重要部分是早商文化遗存,分布于遗址的中部,已经发现的遗迹有城址、宫殿基址、房基、灰坑等。城址平面成方形,周长约1200米,西城墙和北城墙保存较好,长度约为300米,地面暴露的部分高为2-3米,分层明显。在城址中部发现4处宫殿基址遗址,其中一号宫殿基址位于城址北部,平面为长方形,南北长70米,东西宽50米,分为南北两个院落,由南殿、正殿、北殿与东回廊、西回廊构成一个封闭性的组群建筑,这种建筑结构在商代考古中首次发现。
考古意义编辑本段
经考证,府城遗址是一处商代早期军事重镇。府城商代早期城址是河南继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之后又一重要发现,对研究夏商周断代以及夏商周的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文化等具有重要价值。1999年被《中国文物报》评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。
文物保护编辑本段
2001年6月,府城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日常管理编辑本段
府城遗址的保护工作应在如下几个方面抓紧进行:
(1)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,建设、规划、文化(文物)、公安、土地、环保、工商、交通、水利、旅游、园林以及当地区、乡政府、所在村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府城遗址规划、保护利用领导小组,协调解决府城遗址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。
(2)设立焦作府城遗址文物保管所,具体负责城址的保护、管理、维修、绿化、宣传等项工作,防止新的破坏事件发生。
(3)按照省政府1989年12月公布的府城遗址保护范围,立即在城址重点保护区、一般保护区重新树立标志牌和埋设界桩。
(4)责成遗址所在地朱村乡政府和府城、启心村委领导充实基层保护组织,并采取有力措施,严禁农民在城墙上及两侧种田、开荒、取土、挖沙,严禁在保护范围内建筑、筑坟、打井、深翻土地。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对此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,及时解决问题。
(5)对城址内外进行全面的考古钻探,搞清宗庙、街道、作坊、墓地等总体布局。
(6)制定《焦作府城早商城址保护管理办法》并由焦作市人民政府加以公布实施,使该遗址保护法制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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